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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逆回购新规主要改动了什么,对逆回购收益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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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节假日,逆回购收益率经常跳涨,20%、30%,甚至50%,初看确实挺高,但实际并不是这么回事。

  每逢节假日,逆回购收益率经常跳涨,20%、30%,甚至50%,初看确实挺高,但实际并不是这么回事。

国债逆回购新规主要改动了什么,对逆回购收益有什么影响

  2017年5月22日起,国债逆回购新的计息方式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则,回购计息方式将到期购回价计息天数由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新规实施后,逆回购的"节假日效应"将逐步淡出。

  4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涉及债券交易进行了修改。

  本次调整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一是增加质押式回购开盘价和收盘价计算方法的相关条款,即调整回购收盘价的计息方式。

  质押式回购收盘价将由目前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若当日无交易,则取前收盘价。深交所债券质押式回购收盘价计价规则仍按交易时间最后3分钟收盘集合竞价价格,维持不变。

  具体修订为第4.1.3条修改为:"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二是修改债券回购购回价的计算公式,即调整债券质押式回购计息方式。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计息天数将由目前的名义天数改为资金实际占用天数,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统一为365天。

  具体修订为:原第十八条修改为:"回购到期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购回价公式计算应进行交割的资金和质押券数量。

  购回价计算公式为:购回价=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实际占款天数/365.

  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调整的影响主要是平滑了逆回购利率因节假日因素带来的市场波动。

  所以,新规后逆回购利率将相对平稳,只有在年末、季末等真正"钱荒"的特殊时点才可能出现收益率暴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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